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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492 号)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厦门市 卫生局 掌握的 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,凡与经济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,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
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条例》编制了《厦门市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》 ( 以下简称《指南》 ) ,帮助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。本《指南》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。
厦门市卫生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,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,卫生局各处(室)、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机构负责公开。
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。
一、主动公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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